事實上,只要產品的形狀、圖案或組合以及顏色、形狀和圖案的集合美觀,適用于新的工業設計,如手機、手表、電視、電腦、茶壺和汽車,只要滿足上述條件的任何人都可以申請外觀設計專利。
設計的載體必須是產品。不能復制的手工藝品、農產品、動物產品和自然物不能作為設計的載體。也就是說,這些非產品載體不能申請外觀設計專利。從上面的描述不難看出,所有產品都可以申請外觀設計專利。
不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條件:
(1) 受特定地理條件影響而無法再現的固定建筑物、橋梁等。
(2) 因含有氣體、液體、粉末等形狀不固定的物質,形狀、圖案、顏色不固定的產品。
(3) 產品中不可分割且不可單獨銷售或使用的部分。例如,適合兒童使用的雙柄水杯不僅可以保護雙柄,還必須與杯子一起申請保護。
(4)由多個具體形狀或圖案不同的部件組成的產品,如果該部件本身不能成為具有獨立使用價值的產品,則該部件不屬于可授予外觀設計專利的對象。例如,如果一個玩具由多個插件組成,每個插件不能單獨使用,即不能構成一個獨立的產品,那么單獨的插件不屬于設計授權。專利保護,只有當插件只有當連接器和其他連接器作為插件玩具使用時,才能申請外觀設計專利,才能獲得外觀設計專利保護。
(5) 不能用于視覺或肉眼難以判斷的物品,如集成電路,或只能在放大鏡下觀察的紡織圖案
(6) 要求保護的外觀設計不是產品本身的常規形式。例如,手帕本身原本是方形扁平的產品,但如果將手帕綁成花朵或老鼠、兔子等小動物的形狀,則無法申請專利。
(7)以自然物的原始形狀、圖案、色彩為主體的設計。通常指兩種情況:一種是自然物體本身,一種是對自然物體的模擬設計。
(8) 純粹屬于美術范疇的作品,如繪畫、雕塑等,不能獲得外觀設計專利保護。但是一些小擺設、小雕像和一些可以批量生產的手工藝品可以得到保護。
(9) 具有該領域常識或技能的人認為非常容易進行的創作,如基于常見形狀和圖案的設計,如三角形、矩形、圓形、梅花、圓柱、圓錐等。正多面體、矩形、水紋、黑白方塊等圖案,被普通人認為是容易、知名和公開的創作,因此不受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。
(10)模仿名著、名建筑、肖像畫的圖案和形象,用于專利產品中,如將徐悲鴻的名畫制作成地毯,用膠瓶模仿天壇祈福殿的造型外觀設計不受外觀設計專利保護。申請的外觀設計含有這些內容的,其提交的申請文件中的圖片或者照片應當涂上這些內容。
(11)商標是用于將產品與其他行業、商業或企業集團區分開來的產品標志,不屬于產品本身,不屬于外觀設計范疇。
(12)一般字符和數字的字體、讀音和含義不能作為受保護外觀設計的具體內容。但是,按照一定規則重復連續排列的圖案字符可以視為受保護的圖案。
聯系我們
手機:尹陽衡 13332921606
宣 果 15989433606
雷 敏 13537662606
地址:深圳市龍崗區如意路榮超金融大廈1806室、1303室
郵箱:103373280@qq.com
微信號
微信公眾號
手機站